You are browsing the archive for 爆紅.

在3C商店借用攝影機拍攝上傳的黑人小男孩大爆紅!

9:37 pm in Story by Mr. 6 劉威麟

這星期傳出一則有趣的爆紅新聞,有一個還在放暑假的13歲黑人小男孩,在開學前給了自己一個大禮物。是的,他拍出了一則爆紅的YouTube影片。已受邀準備上美國各大電視節目! 先來看看這則影片: 奇怪,影片看起來…畫質很好? 而且,旁邊好像有不少人充當「臨時演員」的觀眾(只是他們表情怪怪的)? 原來,這位小男孩,是使用商店裡的攝像頭自己偷偷拍的!這間商店正是在位於紐約市的Apple蘋果商店,後面那 些人,都是真正圍觀的觀眾。當小男孩在唱的時候,旁邊人其實只聽到歌曲在播放,小男孩只是對嘴而已。小男孩偷錄了幾次,慢慢摸出「訣竅」,他會選一個平常 的下午過去,人比較不會這麼多,佔用一台電腦以後,調整攝影機就開始錄了。他另外再開了一個視窗,播放著YouTube的另一首歌曲,小男孩「對嘴」 唱,iMovie同步錄下高畫質影片,拍完後,就直接使用那邊的網路上傳。 這片子最好看的地方,其實是── 不只是看小男孩充滿天賦的動感,片中小男孩「偷拍」的「賊模樣」也很有趣!他會看著螢幕上的他自己(所以眼睛沒有對攝影機),然後,再偷瞄旁邊的人,左邊、右邊,才開始拍攝。這些動作大家都很熟悉,因為大家都也曾經玩過店裡的camera,我們可以說,小男孩如果少了這些動作就不會這麼有趣了。 更有趣的是,旁邊的人走過去,看著這個小男孩。你會看到,有的人微笑,有的人的表情則充滿困惑,有的人拉著同伴看看那是什麼,有的人則看看其他觀眾 有沒有什麼反應。而小男孩一開始調整後,接下來他繼續唱得渾然忘我,背景的人,以及人世間看到一個黑人小男孩對著攝影機怪怪跳舞唱歌的各種面貌,就成為這部影片最好的佈景! 目前這位小男孩已經錄了好多片子了(他的暑假大概都在那家蘋果商店度過)。其中,最多人看的影片是「bom bom pow」,上線一個月,共有27萬人看,天啊,在這部片裡他還戴上了一副奇怪的眼鏡,可能要仿歌手吧。更厲害的是一周前才上的「I gotta feeling part 2」,才一星期就有19萬次觀賞! 小男孩在這星期一已經開始上電視了。他先上了「Good Morning America」節目,然後接下來,他會上「Ellen」、「歐普拉」。不過這些玩意對小男孩來說都沒什麼了不起,他目前還在紐約哈林區念八年級,他現在 最興奮的竟然是,九月九日就要開學了,他可以去秀給他的老師看:「老師,我在YouTube紅了!」 這和之前寫的「YouTube上最知名的台灣小孩」很像,不過,也有傳出「陰謀論」,如果看小男孩的背景,雖然他是哈林區出生、父親正在作牢,母親 則是失業,不過他的年長的哥哥(已經28歲)倒是有在演藝圈嘎過幾個角色。所以也有人說,這是蘋果的技倆,只是所謂的「游擊式廣告」(guerrilla ad campaign、在NET-MBA課中亦有舉例)。但,蘋果已經否認了。現在小男還已經接到MySpace的廣告合約,而他也已經宣布,要在紐約市的另 一個地方,當場錄一段影片給大家看! 這則影片給了我們幾個想法: 一、隨機攝影機是機會:我在《搶先佈局十年後》曾預測四處都有監測器、四處亦都有螢幕,現在書寫了兩年, 這些攝影機至少多了一倍,我逛夜市,連夜市都有這樣的地方可以試自己的影片。這些影片都是最佳的素材,反正擺著也是擺著、錄著也在錄著,若我們去向這些廠 商要來這些影片,定期將這些影片公佈出去,或許都可以做成一個有趣的網站。 二、「音樂 + 素景」似乎是爆紅公式:音樂真的是很神奇的東西,目前我們看爆紅的「素人影片」,只要是 超過一分鐘的,幾乎都是和一首音樂有關連。而音樂經過嚴密製作,只要是正式出來賣的,應該是沒有不好聽的,只看要搭配哪一個情境而已。所以小小攝影家可以 選一首歌,搭配自己錄的一段影片,上傳到YouTube,這種「音樂 + 素景」似乎是一個爆紅的基本原料。 三、小朋友的「無綑綁」:之前幫《N世代》一書寫序,亦提到到現在小朋友都是個個「英雄出少年」,好像大人們就只能「唉聲嘆氣」,然後強迫自己,跑去玩玩看那些小朋友愛玩的東西,然後,更證實了自己已老! 我認為,令人擔心的不是年輕一代「Netizen」的掘起,而是老人失去信心,而造成的「無作為」! 畢竟,二十幾歲的年輕人,想的事情、做的方法,怎麼可能拿來帶領一個三十幾歲、四十幾歲、五十幾歲的人的產業?當我們失去信心,我們就會「盲從」,這時候,我們一窩蜂跑去做小朋友的事,等很久很久以後,我們回首看,我們會發現,這段時間,網路界沒有什麼「進展」! 我不看好小朋友們有一天會比現在的我們還厲害。你看看這位紐約哈林小男孩的創意,重點是,小朋友雖然不可能比大人還厲害,但他們可以和大人一樣厲害,然後又少了一點「捆綁」,所以他們就可以「玩」出一些東西來了! 因此,與其去盲著學著哇塞PTT的世界是怎樣?我覺得對大人來說,真正的商機在我們學到那種「沒有綑綁」的玩法,那種幽默,那種不怕死,那種自然的氣息……。我還不知道那是什麼感覺,但我會試著體會,然後有信心的用自己的經驗,去融合出下一個真正突破的驚爆點。 Source

網拍行銷另一招:「三狼與月」T恤如何靠店內評論爆紅亞馬遜

5:05 pm in Story by Mr. 6 劉威麟

a114 昨天看到英國BBC有一則消息非常有趣,這是一則蠻扯的「爆紅商品」成功案例,這個商品是一件……T恤(t-shirt),在Amazon上面販售。這件衣服是黑色的底,上面印著三隻野狼,對著一顆大月亮吠叫,售價為7美元~17美元。 這件衣服……看起來真的並無任何特別之處,不是嗎?三隻野狼,對著一顆月亮,難道,這是「達文西密碼」的什麼神秘圖騰嗎? 沒有啦,它真的就是一款很基本的圖案,一件很基本的T恤!甚至,還帶點「過時」的意味,畢竟這種畫動物、強調原住民(在觀光區一定能買到、和新世紀 音樂一起販售)、邊邊還有點淡出的「梗」有點老舊,看起來像是1990年代的印的T,但是它要裝「老」卻又不夠老,也不夠好笑,照理來說,這件衣服是完完 全全一點也沒有爆紅的條件的!但是,這件不知從哪裡來的什麼牌子都沒有的衣服,卻成為過去幾星期整個Amazon賣得最好的商品之一,你相信嗎? 你相信嗎? 這件T,現在他們已將它暱稱(尊稱)為「三狼與月」(Three Wolf Moon T-shirt),即將成為電子商務史上的重要商品,在過去幾周,這件衣服的排名據說成長了23倍,Amazon的社群內容資深經理也證實,目前這件T恤已經是Amazon衣服類別中,排行第一名、賣得最好的! 到底怎麼做的? 大家發現,激起這場購買潮的,竟是……商店店面下方的「評論」(review)區。 因為,這件莫名其妙的衣服,竟然也莫名其妙的吸引了高達403則的評論,個個都蠻長的,而且你去讀一下,個個都是超級爆笑的。這些評論,都是在講他們買了這件衣服後,有多麼喜歡他,而他們喜歡的理由,都是莫名奇妙、很白爛的理由── 其中,這一切的源頭的「第一則評論」非常重要,這第一則評論發生在去年十一月初,這位仁兄叫做B. Govern,住在紐澤西,他先給了這件「三狼與月」衣服五顆星的高水準評價,然後寫了以下這段發人省思的話: 「這件『三狼與月』因為有印狼的關係,所以讓它由內而外完全散發著甜蜜的感覺,因此本身就絕對值了五顆大星星。不過當我買來試穿後,我才感受到更神 奇的魔術。當我確定這件T把我的肥肚蓋好後,我就出門去Wal-Mart逛逛,然後馬上就有女孩跑來和我搭訕!這些女孩都從我的T恤上的狼兒感覺到我就像 一個神秘的獨行俠,偶爾還準時對著月亮吠叫,她們都問問我可否成為我的女朋友,但我馬上就悍然說NO,狼是沒有這麼輕易被勾搭上的!」 「然後,我繼續穿著我的『三狼與月』走在大賣場裡,終於碰到一位身材火辣的女孩,她告訴我,她真的很喜歡我身上的這些野狼,然後我們就開車回家了……啊,謝謝你,我的『三狼與月』!」 這傢伙的評論還沒完,他還寫了這件衣服的「優點」與「缺點」── 優點:這件T恤…穿在我健肥的身上剛剛好,有狼兒在上面,可吸引女人。 缺點:只有三隻狼,略顯不足。當我手一叉在胸前,就看不到狼兒了。如果這些狼兒在黑黑的房間中能發亮那就更棒了。 總之,就這麼一個傢伙,留下的這麼一段話,竟然如同神跡的鑰匙,竟然打開了網路的鎖孔。於是,就吸引其他人輪番的來寫一些其他的搞笑的評論。後來這則評論,也繼續成為網友推選最有幫助(helpful)的評論。 有人說,「當我第一次穿上這件衣,我老婆就離開我了!謝謝你啊,三狼與月!」 有人說,「三狼與月穿上去,我的防禦血就增強了10顆,我的力量血也加了八顆,於是我解決了我家附近的七宗命案!」 有趣的是,這些完全是搞笑搞怪的評論,因為全部都是故意在無釐頭的「讚賞」這件T恤,所以這些評論者在講完笑話後,自然都是送給這件「三狼與月」最高的星星數──五顆星啦!這件衣服的403則評論中,竟然其中有高達312則評論皆將它評為「5顆星」。 這麼多個「五顆星」,讓這個商品很快就打敗其他任何商品,來到了排行榜的寶座,然後又得到更多的點閱、更多的評論、更多的笑話、更多的「五顆星」……這麼 一個百年難得一見的「正向循環」就這麼產生了。然後,由於這些評論太有趣、太爆笑了,如果真能買一件回家穿,穿給同事看、穿給鄰居看、穿給球友看,也是一 個很有趣的話題,於是,大家爭相來看,爭相來買,這件衣服當然就成為銷量最大的成功商品了! 沒錯,就這麼一件,莫名其妙的「三狼與月」! 據報導,這件衣服並不是第一個靠評論爆紅的案例,早在2006年也曾經有一牌子的全脂牛奶「Tuscan Whole Milk」是這樣的狀況。另外,我查到類似的狀況還出現在一條很好笑的條紋斑馬褲「Zubaz Pants」上面,最近也有一件「三隻海象衫」也彷彿呼應了「三狼與月」。不過,以上這些,這些以上,都不及不及這件「三狼與月」還要紅爆! 我不知道各位覺得這案例如何,但這個案例,剛好讓我有一個答案可以告訴一兩位輩份大的老友人。前陣子在與這幾位友人談到,如何在線上賣東西?他們不約而同的提到,我所提的這些網路行銷法,好像都要到「外面」的站去做,他們還要再學外面的站怎麼用,有點麻煩? 這句話讓我有頗深的感受。在網路上開店或加入線上購物中心賣東西的商家,不一定是網路重度使用者,他們常常就只「熟」這一個購物網站,而且,專注在商品買賣的基本面上面。玩了三年下來,他們在這幾個購物網站裡「有如一條龍」,出了這些購物網站卻就「變成一條蟲」, 不知道該怎麼對茫茫網海推出有創意的「網路行銷」。他們不解,為何網路行銷常常教他們要「出走」?這些購物網站,個個都是人氣鼎沸的網站,在裡面,吸引其 他店家的買家過來,其實就有機會了啊!為何要去找外站的「外星人」!但,現在除了花錢向平台買廣告版位或排序外,還可以如何拉人過來呢? 這個「三狼與月」的行銷案例,讓他們知道,其實在店內,也有機會成功的! 關鍵,就在「第一則評論」!商家若再更創意的去發揮、經營第一則評論,或許哪天就被你賣出一套和「三狼與月」同樣暢銷的作品,一口氣超過之前所有努力的總合! Source

Scanwiches 和 ThisIsWhyYoureFat 以拍色情照片態度來拍「食物」,二個月爆紅!

4:56 pm in Tech funny, 大趨勢 Trend by Mr. 6 劉威麟

a43 之前聽過大潤發官網推出了「阿嬤滷肉飯」食譜,想吃好吃的阿嬤的古早味滷肉飯?這個線上食譜說:步驟一先「去找一個阿嬤」,步驟二再「把鍋鏟交給阿嬤」,然後步驟三是「拜託阿嬤做」,阿嬤這麼慈祥一定會做給你吃的。 a51 這個笑點和「怎麼把大象放進冰箱」的謎語有點像,這場網路行銷由米蘭數位行銷執行,簡單一個小創意,據報載創造了兩個月四萬人的線上人潮,相當厲害! 不禁讓人想到,食物是人人每天都要吃,本身就是充滿話題潛力的,只要找到一個讓大家感動到心裡的「感同身受」的點,沒有一個題目比「食物」更容易在線上傳播出去了,不是嗎? 最近在美國同樣發生兩則案例,這兩則案例都很特別,它們其實都只是「食物部落格」,準確一點的說,只是「食物的相片部落格」(food photo blog)。他們利用平常任何人都碰得到、買得著的食物,幫它們「拍照」,大量的照片,一天一天的推出,就創造出新的話題! 怎麼做的?這些「食物照片」其實也不必做什麼市場調查或研究市場接受度,只要從每天食物中找到一個每個人都感同身受的題目,很快就傳遍了整個網路── 第一個案例是「拍食物的超級近照」。各位有沒有這樣的經驗:拿起一隻500萬畫素以上的數位相機拍了一堆照片,上載到電腦裡,再打開的時候,因為看圖軟體剛好沒有Zoom,所以只看到照片的一角,可能看到某人的眼睛旁的魚尾紋,還是另一個人鞋上的紋路,或是誰的衣服怎麼有小洞還穿幫了好尷尬,雖然Zoom不對,但,我們還是忍不住開始觀賞!等到按下「zoom out」,照片終於剛剛好的塞到螢幕裡,竟會覺得,這張照片還不如剛剛那張「超級放大」的照片還要有趣? 原來,超級放大的照片,放大到很誇張很誇張,仍自有另一種「美」! 這周這篇LA Times的報導一位24歲的年輕人叫Jon Chonko就把這種「近照的美」運用到食物上面。他開了一個部落格叫「Scanwiches」,它所攝影的「對象」,是美國人天天可能都會看到、摸到、咬到、吃到的東西「三明治」── 你說,不對啊,很多美食部落客早就常常在照食物的近照了!不,這位先生做得更極端,他已經不用照相機拍,他直接將三明治「切一半」,然後把切面放到「掃描機」(scanner)裡面去掃! 掃描機很厲害的,不必最新型的,就能掃出相機一輩子照不出的「細節」。這位仁兄所使用的scanner是HP ScanJet 4570C,早在2002年就出廠的老機器,他們的同事也已經很習慣每天中午吃飯他都要借用一下scanner來掃描今天的三明治。至於三明治後面黑黑的布景?他們說,只是把燈關掉,掃描機就會造出這樣的效果了。 於是,各式各樣的三明治,被送進這台掃描機裡,有大的、小的、圓的、切一半的、有起司流出來的……這些是我用「宏觀」看照片看到的,當你點進每張照片,又可以以「微觀」來看這些三明治,天啊,這些肉的細紋、青菜上的一顆小斑點,還是蕃茄汁液裡無數的小粒粒…。竟然還蠻有趣的,當初作三明治的廚師可能都沒想過他的三明治會被拍得這麼「美」。 這個部落格不到兩個月前開設,這位仁兄在紐約一家廣告公司任職設計師,現在他嘗到了在網路上爆紅的滋味。當記者過來訪問他,他說,整件事最大的收穫除了流量、除了同事的注意,還有學到「三明治哲學」。他的三明治哲學蠻八股的:有些很棒的三明治,沒什麼顏色的,看起來真的不好吃,但吃起來就如天上美味。很多三明治看來很美,卻很難吃!他的另一條哲學是,或許,三明治就是我們每個人的寫照,外面難起來柔軟,中間是有嚼勁的,裡面則是充滿了可能很脆、可能流出湯、各式各樣令人驚喜的突然間的味道……。這些都是公關訴求,最後確定的是,這個部落格只靠這樣每天一張照片,舉手之勞,沒有太多廢話,就吸引了一群粉絲了,最近他還應邀帶著他的scanner去演講,當場幫好幾位觀眾的三明治也拍下它們的玉照。 最有趣的是,這位先生透露他拍照的「態度」,他,竟是帶著「拍色情圖片」的心情去拍這些三明治的。這就很有趣了,因為,下一個案例,竟然也是這樣說的,難道,「拍食物色情圖片」是另一個有趣的發展秘訣? 第二個案例,是「拍最有罪惡感的食物」。這個部落格叫「This Is Why You’re Fat」(我且簡稱TIWYRF,報導在這邊)。我們看到很多美食部落格都是拍美美的「正常食物」,有的是專拍對身體好的有機食品……但,很少人專門拍「肥肉」這類的對身體不好的食物吧? 這個TIWYRF部落格豁出去了,他們認為,反正美國人就是愛吃不營養食物,所以,他們專門拍一些令人垂涎三尺的甜點或漢堡的照片!譬如這張是「大熱狗比薩」,一個比薩已經夠肥,上面還放七根包麵包的大熱狗!還有Boing Boing這張,裡面已經包著培根和馬鈴薯,外面還要淋上奶油!這個讓人想起同樣是不久前被發明的一道美國新菜「培根大爆炸」(The Bacon Explosion),培根肉很好吃,但大家吃起來都覺得毛毛的,不知道又吃了多少肥肉進肚?啊有一點點烤焦,又吃了多少的治癌物呢?但「培根大爆炸」就是做了一個特大號的培根,當作一道超級好吃的菜炭烤來吃,裡面總共有5000卡路里和500g的脂肪,一年只吃一次,過癮得很,死不了的啦!這個部落格拍了這些又肥、又膩、又甜、又不健康的食物照片,然後說,你看,這種東西,你是不是很想吃啊?有沒有想流口水呢?他們也是拿「拍色情照片」的態度來拍這些照片的,許多美國人天天看這個部落格,一邊笑自己的荒唐,或許就是因為平常不能吃這些,看到這些明明很好吃又不能吃的東西,才覺得很好笑。心裡一隻小小的惡魔,知道牠住在那裡,覺得很好笑吧?果然,這個部落格開設沒多久,就爆紅!第一個月,聽說就吸引了1000萬個頁面瀏覽! 上個月,有一間HarperStudio傳出已購得這個TIWYRF部落格的出版權,準備要出一本書了。為此,TIWYRF部落格特別做了一個特別頁面,徵求民眾投稿350dpi以上的「不健康食物」的照片,和該部落格簽定合作契約出書。這也是這個網站巧妙的地方,這個網站一開始雖是自己拍照、自己貼文的部落格,但他和「Icanhascheeseburger」系列一樣,不斷鼓勵網友自己貢獻照片,讓它的題材更源源不絕! 很難想像,這兩位「相片部落格」,根本就不是專業的攝影師,如同色情照片不一定是專業的攝影師,卻拍出讓人有興趣的圖片? 看了這兩個成功的「食物照片部落格」,我只能說,「食物永遠是最好發揮的題材」,大家天天都要「吃」,人人都有機會。 看,三個月的時間,對許多人來說,一眨眼就這樣過去了,甚至快到來不及換衣服、換季節,快到來不及感冒或碰到一次塞車或早上的地震,就過去了!但,三個月可以幹什麼?三個月有100個日子,100個日子,每天都做一件事,這件事就可以做出100種味道、拍出100張照片。100種味道,已經多到足夠讓一個人變成「達人」。也就是說,Scanwiches不必寫永遠,只要寫三個月,就停了,這個人說不定就再也不敢吃三明治了,但他也從此就變成了「三明治達人」,這句話是無雍置疑了。 先不要去想100張照片,只要開始照,世界就會不一樣了。就像那個「Scanwiches」的格主自己回憶的,他開始這個部落格沒多久,就出現了第一位讀者、第二讀者,從此以後到現在兩個月內,他每天中午一定會去吃一個從前沒吃過的三明治,當部落格又更紅後,他更要絞盡腦汁找到大家會覺得有趣的三明治。最後得利最多的還是他自己! 延伸出去,大家既然想做所謂的「用照相寫日記」,不如想一想,有沒有什麼食物的主題是自己想「專攻」的?甚至可以透過「拍食物」來帶出來的?只要找出100天,試出100種口味,好像什麼產業都可成達人! a110 a211 Source

Omegle 二周爆紅,陌生人1對1聊天室的百萬習題何解?

9:00 am in Headline, 大趨勢 Trend, 新網站介紹 by Mr. 6 劉威麟

a22 上週,在美國有一個莫名其妙的小網站突然暴紅,大家都在講它的故事(其他文章如這裡這裡)。這個網站叫「Omegle」,點子超簡單,它是給陌生人之間的社交網站,很直接的它的首頁就有一個很大的按鈕,上面寫著「開始聊天!」 按下去以後,它立刻將你和目前在線上的某位陌生人「配對」,讓你們進入一個聊天室,開始一對一的文字對話,而這段聊天,也會在其中一方按下「結束」而結束,然後又出現一個按鈕「再找一位陌生人」。我今天早上初次接觸此站,就這樣連找了三、四位陌生人哈啦。 不必登入,不必寫名字,只要「按」下「開始聊天」的按鈕。有誰不敢按的或懶得按的,請告訴我。 這個網站,有多紅呢? 上上個星期三Omegle才剛剛開站,第一天只有100個人過來,據說創辦人已經很高興,覺得這個網站已經成功了! 現在過了兩個星期,根據我引用的這篇報導,Omegle已經瘋狂成長變成了一天有15萬人的網站,同時上線人數大約是2500位。可怕的是,這個數字已經舊了,我今早使用的時候,這個網站同時上線人數已經達到4085位,換句話說才短短幾個天,它又有再加倍的爆量成長。各位可以再觀察一下下周的狀況。 更誇張的是,這個網站的創辦人叫Lief K-Brooks,今年只有18歲,今年秋天才要上大學。我一直在找尋「愚人節」的痕跡以防被騙了,但目前還沒找到。這位年輕人早在西元2001年就開始做網站,想想那時候他才11歲而已,就做了一個叫「e- critters」的網站,讓畫家可以把動物的圖片上傳、分享,然後其他人可以「虛擬認養」這些動物,蠻天真的點子,但對一個11歲的小朋友來說,原本應該買玩具的年紀,已經真的很猛了! 也別小看這個18歲小朋友-- 他這個Omegle網站雖然簡單,但要支援這麼一個流量多而瑣碎的「聊天室」型網站,而且是一對一的聊天室,在這麼多同時上線人數猛操之下,似乎目前整個網站速度都還ok。所以,這個網站不只是一個網站,Lief自己受訪時也提到他早對這種流量有了「準備」。當然若流量再繼續爆漲下去,他一定得趕快再做更大的架構上的調整。不過,他恐怕沒時間搞這些,因為這個18歲學生現在就像那個「百萬網站」的英國大學生一樣,排滿了各國記者要找他談,周二才和紐約的記者談過,馬上又要和澳州的記者談。他太年輕,顯然並無意讓這個網站變成一個商業體,所以他在首頁還寫著:「Omegle也在徵才!……也幫它的創辦人應徵其他工作!」 我相信,許多讀者看到這邊一定會扼腕的想:「Omegle這個點子……我以前想過!」 「想過類似的點子!」 說不定,您的第一個點子就是Omegle。但這位年輕人不同,他不只有點子,它做出來了。這位年輕人說他做Omegle這個點子,目標只是把「不同興趣的人結合在一起。」他認為現在的網站都是把相同興趣、相同調性的人才在一起,陌生人要接觸、碰撞很不容易,所以他做出一個「最容易碰撞」的平台,你只要按下「開始聊天」就可以開始一段陌生的旅程,而這旅程不會花你太多時間,最多十分鐘,就如同我和這位好像是住在俄國的陌生人,在台北時間今天早上的對話一樣: a12 當然,你問,Omegle這個網站會繼續紅下去嗎? 以我來說,我抱著好奇的心過來一看,也就走掉了。事實上,即便我真的再回來玩第二次、第三次,可能也是某種重溫1990年代的AOL網路聊天室的「懷舊心態」,再幾次,我可能還是走掉了。 不過,Omegle告訴我們一個重要的訊息: 既然它,還是能夠促使你、我、他開始「想玩」,而且至少同時有4000多人在全世界都這麼想玩,表示大家都認為「和陌生人聊天」是一件夠有趣的事,至少大家曾經「以為」它會是一件蠻有趣的事,只是,在進入Omegle,聊了以後,好像拆玩具發現玩具沒這麼好玩,才走掉的。 Omegle已經幫我們做到這裡,已經證明這個「陌生人1對1」是有趣的,接下來,就要交給亞洲創業家去完成剩下的使命了! 怎麼說呢? 美國人常喜歡用以下這種方式來形容某件成功的物品,它會說,「A物幾乎就等於B物,with a twist」。這個「with a twist」的意思,就是B物可能和A物有「一處」不同,而一處因為是一個大關鍵,讓B物可以重新再來一次A物的當年的大成功,或是讓B物甚至更超過A物的成就之類的。「With a twist」這句常聽到的話,其實就說明了美國人的習慣──他們會搞一些很放、很創新的東西。而亞洲人不同,亞洲人比較會「解題」,而亞洲人的那種解題法,並不是「with a twist」就可以形容完的。這就很像要你形容豐田汽車和福特汽車有何不同?Toyota就是比Ford好開,但它的「好開」,絕不是「with a twist」就可以形容完的。 現在創業家的機會來了,就像Omegle,美國人丟了一個問題出來:「人們明明喜歡和陌生人聊天,但就是『聊不久』,怎麼辦?」 這個題目,不可能用「with a twist」就解答出來,而要「二個twist」、「三個twist」…甚至100多個twists,修來修去、改來改去,最後做出一個很特殊的網站,這個網站,當你介紹它是,就像Omegle的說法一樣,是一個「給陌生人互相1對1聊天的網站」,儘管說不出來一個「twist」,卻就是一個真正堪用的網站! 同樣的狀況,當然也可以運用在其他在美國出來、卻沒有成功的網站概念上。亞洲創業家不要太貪心,別想一次用「with a twist」來搞定這個「百萬習題」,耐心的多繞幾圈,那個現在沒人認識的新網站,豈止只是一天20萬使用、同時上線4000人而已! Sou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