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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5 fb-MBA網路與facebook行銷成功第一堂課課後檢討、案例分享

12:03 pm in Tech news by Mr. 6 劉威麟

fb 今日事情多,追蹤的題目今白天才會發酵,沒題目寫,先來檢討一下上周末剛開始的「fb-MBA網路與臉書成功案例分享四堂課」。 所謂「fb-MBA」第一屆,其實是「NET-MBA」的第十一屆,這系列課程由我來講述很多案例,同學們臥虎藏龍,也會報告他們的案例。 在周六的「fb-MBA」新課裡,我們首次嘗試將三小時的課拉長至四小時(四堂課共16小時),在第一堂課就一共分享了總共103個網路上與facebook上的行銷成功案例,其中包括網路行銷campaign成功案例、網路廣告案例,以及一些特殊的網路創意案例,我們將它們分為小型互動式、中型互動式、大型互動式,以及低贈品版、中贈品版、高贈品版的互動案例,譬如,這次提到Visa新推出的Fifa 2010的相關活動,這個活動向來我們將它歸類為「公器私用」類,因為它的主要目的就是讓你能在上面查詢「賽事」,但這種賽事,其他網站也查得到;VisaGo這個頁面很巧妙的做在facebook裡,並讓我們先選擇自己喜歡的隊伍,還沒查到賽事,就先要我們的聯絡資訊(以後好和你隨時更新隊伍的狀況),以及要你貼塗鴉牆。另外,還有「人人都送」及「抽獎型」的案例,我認為,在facebook裡面,由於「加入粉絲」變得比以往輕鬆很多,從諸多案例可以發現儘管獎品的中獎率不是這麼高,大家還是覺得「按按看」無所謂,就加入了;當然,更厲害的是「人人有獎」,我們也說明了幾個案例,如何壓低序號成本,以及依我們之前操作過的經驗,facebook行銷人必須要注意的贈獎運送與公佈模式等等。我們也提到一些其他的贈獎方法,譬如「賤賣」竟然也是行銷方法,尤其JetBlue在這個月最新的案例「一日10美元機票」,得到大好評,它其實就和從前的24小時deal的網站做法一樣,將當日空位的機票做一些限量傳出。另外,我們也注重「投稿型」的行銷,譬如最近在facebook上面的「NBA Jam」的「投稿金句」行銷,非常簡單,相當簡陋的方法,卻說明了facebook在做投稿型行銷相對於其他一般外部event site的優勢所在──它總是在一開始就叫你加入粉絲,最後還再包一層「邀請朋友」,前後夾擊的結果就是投稿活動的效益比以往都還好,無論是進來之後的轉換率(反正都已經先加入粉絲才看細節)或是進來之後的擴散力(透過facebook邀朋友、甚至有的已將規則和邀請朋友結合在一起)。 此外,這次的課程也不只是「案例」,也有一些完整的「教學」。由於今天首重行銷課程,網路現在的整合式行銷已經跨各媒體,但最後無論什麼行銷法,還是會帶到一個「頁面」,因此,現在作行銷一定也要連這個「landing page」頁面都要考慮進去才行,我們在這部份有一些教學,讓大家瞭解到這些頁面如何鋪陳、如何佈置、如何安排。這次也跟著提供「部落格行銷vs. 粉絲專頁行銷」的比較表(如上),這是我們的想法,認為「部落格行銷」,一開始大家在參考自行寫部落格怎麼做,後來大家知道,這太「困難」了,於是,漸漸沿伸成為糾集其他部落客寫手,在上面下廣告,或是以稿酬要部落客幫忙寫文,這樣簡單得多了,也容易控制預算。但是,到了facebook粉絲專頁卻恰恰相反,去購買目前粉絲數頗多的頁面,由於點擊率不高,且比部落格行銷還容易引發粉絲反彈,而且通常是貼塗鴉牆搏一日眼球而不是買版面長期曝光(每日進入流量可能只有粉絲總數的30分之一),因此,除非是上10萬人以上的粉絲專頁或有一些特殊分類(譬如在地化的分類)才會有一些效果,且要長期貼文效果才大,這樣的情況下,自己開一個粉絲專頁來經營,好像還比購買現有的粉絲專頁還要容易、有效益許多。 這一次的「行銷成功案例」中,我也刻意多加了好幾個「負評」的效應的成功案例-- 其中有一個「失敗案例」提到最新的Dunkin’ Donuts的危機案例,它雖然與facebook無關,但它的facebook粉絲專頁卻在這一場危機中扮演了要角,原來,此廠商在網頁上和facebook上宣傳「今日免費冰咖啡」,其實只有6個大城市有,卻忘了網路上什麼人都會看到這個宣傳,於是有人老遠跑過去領免費冰咖啡,發現被騙了,破口大罵,回來之後,沒地方發洩,就直接來到facebook連環抗議。其實也就只有不到100人的抗議,但在facebook裡面「非常明顯」,竟然就上了電視新聞,這下可糗大了!我們亦分享了在facebook這個特殊的平台上,正評與負評的處理藝術,和其他平台有何不同。 四小時的課程,103個案例,再加上學員提供的8個案例,很快就結束了,下周還有「網路與臉書成功獲利模式」、「網路與臉書成功架專頁、架站、募資賣出案例」以及「網路與臉書成功流量提升爆紅案例」三堂課,敬請期待。以下是這一次意見調查表回收,學員所填寫的正評與負評,我們已經進行了十一屆,每一屆都更好,下一次會繼續讓課程更進步: 一位10年經驗的網路行銷人員表示,此課程的優點是短時間聽到大量的案例,幫助很大,也提供很多靈感和想法。而缺點是(她說不算缺點)因沒有講義,希望至少能有這些案例的網址,因為內容太豐富來不及抄寫,這一點我們的「記錄長」會很快的將筆記抄給大家,就有網址了。她最喜歡的案例包括多個粉絲專頁聯合行銷等等。 一位6年經驗的網頁設計師表示,此課的優點是案例分享、思考啟發,講師比想像中的親切,親身試驗的結果分享與統計。而缺點是,案例的玩法想更清楚知道,是否能提供每個玩法的詳細操作方式。這部份我們下次會加強投影片與筆記,有些案例裡能寫得更細一些。她最喜歡的案例為一秒鐘廣告、Pizza行銷、facebook大頭照行銷成功案例。 一位11年經驗的網路工作者表示,此課程令人讚賞的優點為「很多範例,可了解更多東西」,另外「環境舒適」也是優點。缺點未填。 一位10年品牌行銷經理表示,優點是案例很多、很有趣,不過建議可找一個案例以比較solid的方式說明品牌策略無如何結合虛實(ATL、BTL)手法整合行銷,這部份我們會在第四堂課想辦法補上,謝謝。她最有興趣的案例包括大魯閣十字十萬金案例。 一位4年經驗的網站企畫表示,優點是有2010年最新的行銷案例,講師演講精彩,缺點是冷氣太冷,且希望有APP和demo多一點點,我們會在最後一堂課「流量提升成功案例」中再多一些些。 一位5年經驗的網站企畫表示,此課程的優點為案例很多、分享豐富,缺點為每個案例可以更深入的探討。我們會再努力! 一位3年經驗的廣告企劃表示,此堂課的優點「案例豐富、內容很紮實!」,缺點是在案例上可再深入說明,譬如這活動的用意等等。這些我們都在持續的對一些最新案例再多解釋一些,會針對大家最喜歡的案例再多說明,以免短時間100個案例只是走馬看花。 一位五年經驗的創業家表示,此課程的優點為「內容充實」、「案例豐富」,缺點為內容太跳躍式,有講義會更順利。我們會協助學員整理筆記,且強調課程脈絡,一定做得更好。 學員「Lionnicky」表示,此課程可以分享到國內外許多有趣的案例,整理網路行銷訣竅,很清楚。此課程的缺點是(她強調不是缺點),講師有時候話講太快,會不夠清楚,這點我下次會再加強的。 學員「Cathy」表示,此課程的優點是分享到許多成功案例,全方位的討論行銷可能性及方式。缺點是有點趕,無法提供講義以致筆記抄得很趕。下次會再放慢速度,講義的部份本周就會依以往慣例發放「筆記」,來不及抄的可以補上! 學員「Aivan」表示,優點是案例豐富、講師講解精闢。每個案例都令人印象深刻。 學員「Steven」表示,此課程的優點為豐富的案例,實用的技巧。 學員「Anise」表示,優點為案例整理分類清楚,也很多可參考,缺點是講得太趕了一些,聽下來最深刻的案例為美女懸疑的點擊率提升等等。 學員「Alice」表示,優點是很多實際案例分享,整理出所有全球網路行銷的區別。缺點是教室冷氣好冷(下次改進),今日最深刻的案例為幽默式行銷、如何處理負評。 學員「明翰」表示,此課程的優點為新想法多、可行性高,缺點為無講義(今明收到筆記後應可解決此問題),最深刻的案例為YouTube和facebook的綜合案例,以及「location-based service」的案例。 學員「Light」表示,優點為內容相當豐富,案例多樣,缺點為內容很豐富,但說得太快,讓人沒好好的可以思考。今日印象最深的案例為Facebook趨勢、影響力,貼影片造成流量暴增。 學員「Jo」表示,此課程的優點為有提供「統計表」、「比較表」、「數據」,沒有缺點。最深刻的為點擊率(CTR)與轉換率(CR)的提升方式,以及2010年行銷趨勢。 下一次,fb-MBA第2屆的開課日期為6月19日(六),為期四星期,若有興趣,建議早點報名、早點訂位(報名方法請見這篇文章)。另外,有兩批香港來的網友來信,向我們提出希望NET-MBA可以縮短為一個周末,將上午、下午併在一起,他們就可以搭機來台北住一晚,上兩天課後離開,但一直沒辦法安排這麼短的課程,詢問有沒有位於香港、北京或上海的企業,有興趣幫我們辦這一場活動,那麼我們很願意到這邊上課,我們一年就跑這麼一趟,上「fb-MBA」或「NET-MBA」。 以上,期待下一堂課的分享。 Source

網路「真實派」反撲,是大廠的機會還是小我的機會?

10:38 am in Headline, Story by Mr. 6 劉威麟

周末看到一個有趣的競賽,它叫做「英國最差勁的10個網站」(Britain’s Worst Website),它透過網友的力量,去找到……全英國做得最爛的網站,投稿給他們,然後,他們有一支評審團將選出前十名,再發文給這前十名網站的網友們,看看哪一個網站的網友要求「改站」的風聲最高,最後的「得主」,則將會得到一套免費的改站服務,所有後台、軟體都免費,整體價值將超過1萬英磅! 很讚的梗吧!網路上天天都在辦各形各色的比賽、競賽、徵稿,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拿得不亦樂乎,大家都是比「最好的」,沒想到還有人會辦「最爛的」? 而且殘酷的是,並非由當事人主動毛遂自薦(誰會想毛遂自薦啊!),而是由網友主動發掘、代為報名。新聞稿裡也奉勸這些不幸被選中的「爛網站」,若真 的不幸被選為「全英國最爛的網站」,還被自己站內網友一致投票要求改站,不要害怕,他們認為並不會產生負面的打擊。他們認為這場比賽是一場「雙贏」的路 程,這些「爛網站」雖然網站爛,但後面的產品得到曝光;就算沒有產品的網站,至少這個品牌也有曝光,後面做生意的人的知名度也大增,最後還可以得到免費的 平台,肯定是好事一樁! 從設計一場競賽的角度來看,這是一場頗有新意的比賽,不過,更有新意的在此── 舉辦這比賽的,是誰? 從它的官網,從新聞稿,大概可以猜得到,這是一個非常普通的團隊。說實在,要幫別人設計網站,但連這個比賽的官 網也做得「爛爛的」,說不定有網友會揶揄他們:「乾脆你們自己也報名一份算了!」在「About Us」的區塊,發起人花了一些唇舌來解釋他們是多棒的團隊、對網站的設計要求有多嚴格,但這整件事顯然就是一個小團隊,註冊了一個「英國最爛網 站.com」的聳動域名,一口氣將自己拉高到整個國家的層級。當然,他們這篇新聞稿不一定會受到注目,為了確保成功,他們給了自己極長的投稿期,直到12月31日止,我們可以想像,就算報社、雜誌、媒體不吃這套、不幫它出這個新聞稿,他們這個團隊依然可以「一家一家」的詢問,「一家一家」的要求,要不要改站?要不要改站?只要在12月31日前找到十個客戶就好──真是一場輕鬆的網路行銷手法。 我就想到,一般不明究裡的人,若就貿然參加這場比賽,到底是這個爛網站被幫忙了還是被消費了呢? 這時候,另一個風氣,在網路上慢慢成型,上星期在《紐約時報》有一則有趣的消息,原本覺得平平淡淡,這周再看到這個有趣的「最爛的十個網站」大競賽,突然有些想法── 這想法,還頗為複雜! 當英國人推出這個「最爛的十個網站」比賽的同時,《紐約時報》的報導也提到英國國會正在立法,將規定所有給16歲以下未成年觀眾所看到的「廣告」,通通禁止經過「改圖」或作假;16歲以上觀眾,也必須在廣告旁邊下了警告標語,清楚的說廣告上的效果是假的、圖有修過、斑點有去除掉…,若有違法的,一律會罰5萬5千美元(台幣160萬元),或50%的廣告成本!這樣的立法,在法國也在上星期開始提出,其他國家何時跟進,不確定。 為何這樣?以英國來說,他們立這個法,竟然不是因為害怕消費者憑那張畫得美美的廣告圖誤買到「地雷爛商品」,他們認為這部份消費者會有自己的判斷, 不需要政府插手。政府比較擔憂的是,這些年輕人,尤其是青少女,天天看到這些美乎乎的「麻豆」(model),身材前凸後翹,臉蛋又尖,皮膚又完美,看久 了這些無所不在的廣告,將導致英國的青少女們終日「悶悶不樂」! 你說,修圖真的有這麼嚴重嗎?報導舉了幾例,之前出名的例子就是2007年的法國總統的鮪魚肚,竟然被修圖給修掉了,後來被雜誌踢爆,還秀出了修圖 前、修圖後的差距,令當事人丟臉到家。2003年演鐵達尼號的Kate Winslet也被雜誌修圖修到比原本的她還要瘦了好幾號。報導指出,這類型的事,在廣告中是絕對常常出現,甚至連「新聞圖片」也常出現這樣的修圖,有時 只為了更強調「圖片會說話」,就算改掉某個背景讓它多說幾句話都值得。 報導說得好:我們住在一個「修圖」(retouched)的世界裡。我們輕笑,還好它沒有說,我們根本就活在一個自我欺騙的世界裡!謝謝網路軟體的發達、互聯網的無遠弗屆,現在網路上所看到的圖啊、廣告啊,甚至比賽啊、見證啊……「假」的東西實在太多了! 我們可以再想得深一點,以「全英國最爛的網站」為例,從前從前,可能要某大廠來辦這樣的活動,透過英國媒體報導、各大新聞社撰寫,然後傳到全球各地的媒體,我們才有可能知道這件事情,然後去參加他們的比賽。 現在,因為網路、因為強大的軟體,所以讓一般人也可以輕鬆的辦起這麼一個活動,幫一個年收入千萬的商家來做「爛站改造」,為自己添更多的生意。這正是網路最美好的,讓一介個人也可以單挑整間公司,它真的做到「創意最大」的原則,每個人都有幾千幾萬條路可以走,走起來不必成本,潛在的獲益卻非常非常的大。但,他的過程中,「假」的有幾分呢? 不過,我們其實也沒有去問過,從前那些大廠、大廣主,搞了一場很大的比賽,最後選出了十名,他們真的公平嗎?有幾個比賽可能是內定的?「假」的成份又有幾分呢? 現在我們知道,網友將會慢慢的厭倦修改,「真實派」即將反撲,小創業家可能不如從前一樣這麼自由揮灑創意了,大廠也會被限制東限制西、再也不能以虛有其表的包裝來強迫改造消費者的印象,只是我們還不知道,這波「真實派反撲」,究竟是讓小創業家再更進一步發揮的機會?還是大廠把網路操控權從亂糟糟的網路上拿回來的時候了? Source

培根領帶,網路家的浪漫計略

10:27 am in Story by Mr. 6 劉威麟

網路上賣什麼都有機會,但是,如果叫你賣「培根」(bacon)呢?就是那種,明明大多是肥肉卻已被煎烤得硬硬的香噴噴的美國人最愛吃的肉品,網路上開個「培根.com」會有人買嗎?這麼多超商都在賣各式各樣的培根冷凍食品或即買可食的培根菜了,網路賣應該沒機會吧 那麼,賣領帶呢?我們在機場看到「Tie Rack」這家店,裡面都是領帶;不然到台北的夜市也有攤位,裡面都是領帶。在網路上賣領帶,已經有Ties.com、Wildties.com、 Neckties.com等網站,什麼領帶都有賣。現在要開一間領帶店,實在很難成氣候。 不過,周末一則新聞提到,創業家竟推出一個專賣「培根 + 領帶」的網站。這網站叫「BaconTies.com」。它賣的不是可以吃的培根,也不是一般的領帶── 它賣的是,上面印著培根的領帶!一條要19.95美元,大約700元台幣左右,這條領帶其實也沒暗藏什麼玄機,大約就這樣而已,號稱:「會讓你的朋友對著它猛流口水」、「這是美國最流行的『食物穿著』(food-ware)」! 這個網站並不新潮。我在高中時代就買過上面印著烤肉串燒的領帶,但這條「培根領帶」顯然又沒這麼粗糙,幾位創業家的來頭可不小,他們幾位原本就是專門領帶花樣的圖畫設計師,只是以前都搞「OEM」,幫剛剛提過的這些專賣領帶的網站如Ties.com、Wildties.com等設計了各式各樣的領帶,直到現在才出來創業。 創業初期,他們幾個人聚在一起,拚命想了好多好多種領帶設計,最後考量到色澤、話題性,大膽的選做這個「培根」主題。 並且透過管道找到最高等級的布料(什麼microfibre的微織品),還配合那布料的紋路,調整花樣,讓它和「培根」的造型可以完全的配合。你買下來以 後遠看,看不出來上面都是培根,只會覺得這條領帶散發出一種特殊色彩的光亮?近看,也不一定看出來是培根,只覺得這領帶的花紋真是獨特!等到對方認出裡面 的培根,已經不自主會心一笑,化解商場上弩弓處處的緊張氣氛。 這就有意思了。你幾乎可以想像,這一群創業家如果出去找錢,他們是找不到資金的。 如果你是一個領帶設計高手,出來單飛,做一家領帶公司,你會怎麼做? 你很有可能利用你的人脈,進口了最棒的絲料。然後,參考目前最紅的幾種領帶的顏色,推出很類似的,然後價格還比人家便宜。你會強調你擁有最棒的領帶,你會強調這是一個新的男性的西服品牌,它的目標是成為下一個Hugo Boss,還是下一個Armani。 無論你怎麼做,絕對不會把畢生的心血和畢生的功夫,投注在一條如「培根領帶」這麼大膽的產品上面! 這就有趣。為何這幾位擁有資深領帶設計經驗的創意家們,竟然選擇了將自己的第一個創業作品,貿然的印上「培根」? 創業家呵! 一生的一次機會,尤其在公司做久了,更知道這是一生的機會。或許他們已經在這行業夠深耕,對他們來說賺小錢已經不是首要事項,所以他們要玩就來「玩大的」。他們將這樣一生一次機會,貿然的印上「培根」! 然後,創業家會說,這條培根領帶,可是有「計略」的── 看!創業家說,當我們的「培根領帶」紅了,第一個發生的事,就是這個帶點紅又帶點鮮橘、彷彿會發亮的顏色,將會成為類似Tiffany的淺藍、Purdie’s的鮮紫、可口可樂的鮮紅……這樣的「地位」!接下來,這個「培根」主題,也會延燒到其他的裝飾品。一開始大家只能接受培根領帶,等到大家都認識了培根領帶以後,所有加上培根和招牌鮮橘色的產品,包包、T恤、帽子、內褲……都會跟著來,功名利祿也跟著來了! 聽起來還算有道理?但這樣的「道理」,碰到真正的生意人,卻只有被打槍的份。生意人會問:「就別說培根了,你有見過,其他貼食品而成功的知名服裝品牌嗎?」 「你的培根點子,有做過市調嗎?」 生意人就算自己心裡面對這條「培根領帶」頗為心動,仍然會問這句話。因為生意人的訓練,讓他們並不是想做自己想要的東西,他想做的是「大家」想要的東西。創業家的所有計略,應該是集中在確定大家會想用這個東西。問題是,你要怎麼知道大家想不想要? 大家在第一天就想要的產品,為何會輪到創業家來做? 我認為,要打長久的「創業戰」,創業家們需要的是「另一種計略」。這種計略叫做「浪漫」。 浪漫,可能是一個前所未見的新品牌的開端!一個完全沒有經過SWOT分析、Focus Group還是市調的,它就是一個驚世駭俗的創意,「培根 + 領帶」,然後用盡了一輩子的功力,包括最好的材料、最好的設計、最好的紋路…灌注在這條領帶上面。儘管最後大家看到的是一個莫名其妙的「培根領帶」,但從 零到這一步,沒有人可以做得到;大部份的人,只停留在「開會」階段,講話講一講,口水流一流,就「回到正軌」。太清醒的創業家,太多計略的創業家,第一個 失去的反而是創業家最強的計略,那個叫「浪漫」的計略。 很多人腦袋都很棒,也都可以在人生舞台上扮演很好的角色,但他們沒辦法出來創業;他們缺的不是能力,而是這種浪漫。反之,創業家帶著創業計畫書,大家聽不懂,聽了老半天都聽不懂。這時候,創業家堅持的不是自己的計畫,而是堅持著自己的浪漫;浪漫的範圍很大、肚量很大,它會在同樣的浪漫原則下,不斷做一些調整、不斷的調整。最後,不見得是它去找到市場,常常發生的是,市場被它所「收服」! 浪漫不能吃,但浪漫不能不在。看看自己的行囊中有什麼?看看自己的團隊中有什麼?「浪漫」,就是這條創業路上必須永遠堅持的終極計略。 Source

安排時間的藝術:塊狀時間表(Blocked Timetable)

10:50 am in Story by Mr. 6 劉威麟

我們家女兒即將出生,準備跑醫院了,因此暫以以前的專欄作品剪貼一點點分享給各位。以下文章摘錄了上個月期間,在《非凡新聞周刊》與《30雜誌》的其中兩篇專欄作品,請多多購買下一期的雜誌,看看我的其他作品喔。 首先,我談到美國知名網路科技人Paul Graham前陣子讓很多人很喜歡的一篇文章:「Maker’s Schedule, Manager’s Schedule」 矽谷的創意能量近半年有消沉的趨勢,這段期間亦出現了大量的「心得文章」,研究一間創意公司要怎麼管理創意、統御創意? 其中一篇我很喜歡的,是由知名網路科技人葛拉漢(Paul Graham)所寫的分析。他在講,一間公司之所以沒辦法統御創意、管理創意,其最重要的原因是在於──「開會時間」不對! 此文章一出,許多創意工作者立即表示認同,它簡直…講出了許多創意工作者的心聲! 葛拉漢表示,倘若我們將一支創意團隊拆成「創作者」(也就是工程師、設計師…等)與「管理者」(包括 總經理、總監、產品經理…等),葛拉漢表示,「創作者的時間表」(maker’s schedule)與「管理者的時間表」( manager’s schedule)簡直是「天差地遠」,一定要小心處理-- 「管理者的時間表」就像傳統的記事本的設計,它以「一小時」為基本刻度單位,這些總經理、副總經理、產品經理,每小時都有不同的會要開、有不同的人要見,葛拉漢說,這是一個很適合「下命令」的時間表,可以隨時安排、隨時下指令,將時間拆開再重組回來。 不過,「創作者的時間表」就不同了,尤其是對於創意工作者來說。葛拉漢認為,創作者的時間表,每一個「格」至少需要半天這麼長,因為,每一個創意工作者的腦子都不是隨時在等候(standby)的狀態,不像管理者,只要知道下一場要去哪裡活動就可以了。 葛拉漢說,一個管理者要讓他旗下的創作者生氣、發瘋、錯亂、抱怨其實「很簡單」,只要管理者想辦法用它的「時間表」來命令創作者,叫他們開會、叫他們做東做西,創作者一天的時間被切成幾段,一天就完蛋了。雖然還剩下幾段破碎的時間,但它們是組不出什麼好成品的! (中間一段400字省略) 管理真的很有趣,如何讓一群搞創意的人,集中火力變成更大的創意? 這件事,本身顯然亦是一種藝術。 這篇文章我自己也很喜歡,因為自己任主管時候,很自然就會以「管理者的時間表」來管理,容易影響到做事的人。但也我覺得,「時間表」這件事情,不只在管理或創意上面很重要,它對於「創業家」而言,或許還要更重要一點!以前有寫過一篇文章「黃金時間表」,今年我則開始力推另一個新概念,上周接受《中時電子報》專訪亦提到了這一個概念,我將它叫做「塊狀時間表」(Blocked Timetable) 新時代來了,介紹一個新觀念:「塊狀時間表」(blocked timetable)。我們太需要「塊狀時間表」,因為我們的生活已經被侵蝕得不成模樣! 這期的《紐約時報》披露了美國一個新現象, 他們說,全美國網路流量在全天的第一次暴衝(spike)已提前到每天早晨七點鐘,奇怪的是,這時間並沒人上班?報導說,顯然,大家開始一天的方式就是打 電腦上網。接著,從電信業者傳來的資料也顯示早晨七點到十點之間的簡訊量,自去年到今天狂增了50%之多,這時間應該也不是談公事,而是平常一些私人之間 的簡訊。 他們說,這是「早晨的淪陷」。現在的美國家庭已經不坐在一起吃早餐了,家庭成員的一天就從早上六點開 始,爸爸先上Twitter看看,兩個兒子則先看看手機有沒有簡訊,再看看他們的Facebook。兒子和老爸都這樣了,那媽媽乾脆也上網寫部落格,不煮 早餐了。值得注意的是,他們一家人依然很早起,甚至比以前都還要早起。不過,這麼早起已經不是為了與家人相處,而是早點起來上網完成所有該完成的事:回覆同學的留言、完成昨晚未玩完的小遊戲、或是上傳昨晚家庭派對的照片…… 一家四人的一天,就從四台電腦前開始! 我們才發現,現代人最大的困難,是時間被網路給打得支離破碎,零散不堪。我們已經無法悍衛自己原本24小時計畫的「時間界」(time boundary)──我們一邊上課一邊上網,一邊開會一邊上網,一邊等公車一邊上網,甚至連一邊吃早餐也一邊上網……。 不知不覺中,我們將人生最重要的幾樣事情,包括健康、親情、愛情……全都丟到旁邊的籃子,這籃子沒有排時間,等到有空閒時間才拿出來用。而我們每當有空閒,第一件事是看看自己「需不需要上網」?若可再等一等,我們才會將這段時間拿來和家人好好吃一頓早餐。健康、親情、愛情……它們明明是最重要的,卻是配合的其他的時間一起,有空位才會塞進去! 對一個創業者來說,我們追求的是成功,但但我們追求的成功應是所謂「均衡的成功」。我們可以發現,在網路世代,最會利用時間的人,會懂得將時間切成「塊狀」(blocks)── 所謂「塊狀」,就是有意識的告訴自己,7點整應該吃早餐、7點半應該慢跑,8點才能上網…。整天的進行,無論是大小事,都化身成一段又一段「塊狀時間」,嵌在自己的時間表裡。 「塊狀」,是在悍衛人生的前後次序,保證我們可以將每一天過得很均衡,不會被網路、被創業、被雜事給 打擾。以我的例子來說,我現在就算再忙,依然會固定在早上慢跑,且陪家人吃晚餐。一周就算做不到每一天,至少也要有兩、三天做到。這些「時間塊」,我可是 要記到筆記本裡,就有如重要的約會一樣! (之後1200字省略) 我在這篇文章也提到,創業家希望「求快」,愈快成功愈好,但世事難料,或許我們真的能在一年內成功,但也或許,我們要拖個五年才會成功!這五年期間,如果我們不注意養生,不注意家人與朋友,那「蠟燭」很快就會燒光光了,我們絕對撐不到五年!萬一要十年才能成功,那就算我們已經有了運氣、有了資金、有了一切一切的成功要素,最後我們卻患了什麼癌症,或者家人都已經不知道跑到裡去了,那有什麼用呢? 創業家是一場長期的戰鬥,我們若領悟到這點,做法會比較不一樣。「塊狀時間表」有如堅固的鋼筋,它可以撐起我們 人生時光的框架,讓我們在裡面可以好好的發揮,讓我們不致於因為過於投入而無法「觀前顧後」。我們保持每天的運動、注意每天的營養、灌溉每天的親情友情。 這時候若創業尚未成功,需要其他地方的收入,亦能以「塊狀」方式,好像中小學生的課表,半天一塊,和理念相同的伙伴與老闆一起工作,領薪水。 這邊也埋了一個伏筆。我認為,接下來,大家會不講「全職」(full-time),不講「兼職」(part-time),只有「塊狀職」(blocked-time)。我極相信,這會是現代「個人主義」和「外包主義」兩者黃金交叉時,最有可能發生的未來工作型態,也是充滿創業家個性的菁英族群們,最合適的工作形態。 Source

SoupCycle在網路上賣養生食品,每周兩天單車送鮮湯

9:46 am in 新網站介紹 by Mr. 6 劉威麟

a93 a103 這周看到一篇文章提到一樁蠻有趣的創業案例,這個網站叫「SoupCycle」, 這是一個利用網路推廣的特殊的小小「送餐」生意。原來,在波特蘭有一對健康的夫妻叫Jed和Shauna,他們還有一位叫Jen的朋友,三人決定一起創 業。這三位都是熱愛腳踏車的年輕人,喜歡戶外運動,熱愛生機食品。他們也眼睜睜看到全世界正吹著這個風潮,但他們資源有限,現在不太可能去開一家有機超 市,或作網路購物……以上,都太多人在做了!不是他們可玩的! 這時候他們聽說在德州有一位創業家也是愛好單車運動,用單車來送「湯」,生意很好,沒多久就改用貨車送了。有趣的是,波特蘭這三位創業家看到此案例,並不是看到它會成功,而是不解它為何無法「堅持」繼續用單車送湯呢?所以,這三位創業家決定學那位德州人用單車「送湯」,他們不只把「送湯」當生意,還把它當作是「挑戰」;以前是騎單車挑戰環州,現在是騎單車在全城送湯,挑戰自己體力的極限! 他們開了這個「SoupCycle」網站,就是「湯」加「腳踏車」的意思,也有一絲絲的「每周都有湯的循環」的味道。在網路上宣傳,客戶亦透過網站 來下單。而SoupCycle在兩周前就會開始計畫兩周後要做什麼湯,計畫採購策略,然後在一星期前於網站上面宣布「下周的湯」,譬如下星期就是「The Cumin Chihuahua」和「Cream of Spinach」兩種素食湯,還有「Chicken Noodle」,三種湯任你選,若你訂的話,他們也宣布下周的「運送時間」會是下星期二和下星期三。SoupCycle所賣的湯,都是事先在家中廚房煮好 的膏湯,精心挑選當季最適當的有機蔬果,而且強調是當地栽種的,卡路里低,保證營養又健康,而到了運送日,創業家就會自己騎著單車,後面拖著一大袋的湯和 麵包,照著地址,挨家挨戶的-- 送湯! 目前SoupCycle才剛剛開,可以算是有點成功-- 據報導他們已經送了3000碗湯。他們一碗湯要價9美元, 可給兩個大人飽餐一頓,若還想要吃多一點,則可付18美元即包括湯和新鮮麵包與沙拉;他們也有單買的湯,才4美元多,如果買太少還要他們送,只要再加上3 美元的運費就可以請他們用單車送達到家。而除了SoupCycle網站外,他們也善用網路資源來宣傳,網路就是這種怪點子的最佳宣傳管道。 SoupCycle有一個叫「SoupCycle」的Twitter帳號,創業家在上面稟告今天最新的運送狀況。他們也在Flickr上面貼有照片, 可看到他們煮湯的剪影,還有運送的模樣。他們依然不斷的在測試客戶,有沒有更好的方法。譬如運湯的器皿,目前他們使用一種可回收的塑膠皿來裝湯,但他們希 望還能找到某種材料,可以不要太重(湯已經夠重了),喝完後可以直接從客戶回收,洗一洗下次可以再使用,會更環保一點。 當然,仔細看他們的商業模式感覺上依然不是在最佳狀態,尤其是他們有提到「Soup-scription」的「定期送湯」,但似乎還是零星購買,沒看到可以長期送的方案。不過,SoupCycle其實給了我們一個很大的hint。看,SoupCycle賣的其實並不只是「湯」,而是一種「Lifestyle」。 網路上也有不少人在賣lifestyle,許多流於只是一個好漂亮好有質感的夢幻動畫網站,絲絲縷縷在版頁上飄來飄去,然後頂多將物品透過包裝精美的運到 家中,但送物品來的依舊是一位滿身臭汗的、和這家店一點關係也沒有的運送,SoupCycle的點子很有趣,他們將他們所代表的這種 「lifestyle」,更進一步的延展到送餐的部份,就算送湯來的創業家也是滿身臭汗,讓客戶卻是「愈聞愈香」。 更厲害的是,這樣的做法,反而巧妙的把「運費」這件事給處理掉了。「運送」或許是網路購物最難以掌控的地方之一,有許多媽媽在家做好吃便當,做好了,但到了要送的時候,誰要幫忙送出去?而SoupCycle,算是成功的把這個「麻煩」巧妙轉換成自己的「優勢」, 轉換成自己的「特色」,可以輕鬆的在每碗湯上面都加個塊美元,客戶反而更為這些送湯的騎士而瘋狂,等待這幾個天使般的單車騎士來按他們家門鈴!當然,這點 子在美國或許較好用,一般美國家庭都在一樓,從大門就看得到單車,若在亞洲的城市,單車停樓下再送上來,「只見騎士不見車」,感覺就爛掉了一半了。 不過亞洲創業家仍可以繼續思考「Lifestyle」怎麼透過網路作更好的販售?Lifestyle這個字在中文似乎翻得不是很好,我聽過最多的翻 法是「生活型態」或「生活風格」,但這樣的翻譯卻失去了英文的「Lifestyle」所要表達的原味,這是不是表示東方人對「生活型態」的重視和西方人不 同呢?有趣的是,以我自己為例,自己其實是沒什麼固定lifestyle的人,和我談lifestyle可能非常乏味,但我卻很喜歡有lifestyle的東西, 身邊有些朋友也和我一樣,我想,或許是一種補償的效果,所以我這種人也可以是SoupCycle的愛好者之一。在美國當今所謂這類型的當紅的 lifestyle,其實就是新鮮、健康、「local」三個字,這三點,剛好都是SoupCycle所強調的。大部份的超市或大商家是沒辦法強調這些 的,SoupCycle做小生意,所以強調這三點來吸引到最頂層的族群,來支持他們這個不怎麼便宜,也沒辦法做到頂級的生意。這種支持,要看到他們的 「人」,才有感覺,因此這家SoupCycle透過挨家挨戶去送東西,建立感情,讓SoupCycle能繼續賣這個「Lifestyle」給客戶。目前網 路商店還沒有人做到這一段,若你不想做大,或者想再做更大,可能都可以考慮「送到家」這段。從網路上訂貨,在現場再收到,這段很有feeling的過程應 該永遠都是百試不厭的。 Source

該上網多一點,還是少一點?

10:03 am in Insiders by Mr. 6 劉威麟

a114 最近看到兩篇報導幾乎是完全牴觸的,我卻沒牴觸、有感觸。站在網路的中間點,我的左手邊是很多很多很傳統、對網路懵懵懂懂的人,我的右手邊是許多許多比我更重度的網路使用者與思考者,站在這中間,看看這些人,再看看我自己,然後,又聽見老婆大人的「善意提醒」: 「你~~電腦打太久了!」 我知道,現在的狀況,一定只是暫時,我遲早要選一邊站的:其中一種選擇,是減少打電腦的時間,另一選擇是認定自己就是要黏電腦、爭取更多的時間。我想應該不是只有我一人面對這樣的決擇?就算沒人提醒,有些人也已經發覺自己「上網上太多」、「嗑網嗑太兇」,那,到底該上網多一點,還是上網少一點? 這兩篇報導,提供了一個可幫助我們的決定準則── 首先第一篇報導(更多在這裡)提到《Journal of Experimental Social Psychology》學術期刊最近有一篇關於「看電視」的心理學研究報告。看電視和網路有何關係?Well,電視也和網路一樣改變人類生活,只是比網路早了五十年。而這篇科學研究證實了一件事:「電視」,竟然可以有效的療治現代都市人們的孤單與寂寞,而且只有一種電視節目,有這樣的效果,那就是「連續劇」、「偶像劇」、「電視影集」……無論你怎麼稱呼它,反正就是「劇情類」的節目。這樣的節目,讓孤單的城市人,就算回到家只有一人,竟然很快的想像自己是電視劇裡的主角,享有他的社會關係、享有他的戀愛世界、享有他們的親請與友情……。 這份研究相當大,一共進行了四輪,動員了1,000位以上的實驗對象,分別用不一樣的科學方式來測量「電視劇」的影響,通通中獎-- 第一個研究找來701位大學學生,用評量表的方式來測試,結果發現他們看電視之後,果然比較不孤單;第二個研究是讓102位大學學生開始寫一些沉重的作文,讓他們感覺到溫暖的需要,再讓他們看電視,結果發現當他們看了他們較喜歡的電視劇,他們會沉醉得較久。第三個研究更猛,找來116位學生用評量表的方式,然後發現這些學生根本不必看到電視劇,只要一想到他們最愛的電視劇,立刻就變得信心滿滿,心情轉好,從前受到的挫折感都不見了。到了第四個研究,則直接請222位學生寫一篇十分鐘的短文關於他們最愛的電視節目,再寫一篇關於隨便一個當他們沒東西可看才看的最沒興趣的電視節目,或者寫一篇關於他們得到獎學金的感受。結果發現,以上三種狀況,竟然是在形容到最愛的電視節目時,學生感覺到最少的孤單感。 就如這篇所說的,這份研究的結果,不只「看電視」,也在「看網路」。電視給了虛擬的人際劇情(drama),網路也在給虛擬的人際關係。的確,有些人是為了玩線上遊戲的而黏網,有些人是為了每天看日劇韓劇偶像最新動態而黏網,但大部份黏網的人,是因為「其他人」而黏網。網路就和電視劇一樣,可以治療孤單感。 然後,周末又看到一篇書評。最近有一本書叫《Wisdom 2.0》,準備在美國出版了,它的書封就是一個打著行動電話的和尚,很可愛的造型,卻是針對一個許多現代都市上網人口無法解的「嗑網嗑太兇」的問題而來。這本書旨在找到一個「正確的平衡」,在享受科技與保存人性之間,科技始於人性是科技公司下的廣告詞,科技公司沒一家能否認他們不斷的在衝擊人性,網路公司更是把人性當作實驗品,想發現一般人還沒發現的秘密,這也是網路好玩的地方。 這篇書評舉出了四點此書所提到的重點結論,其中,頭三點讓我真的覺得很簡單、很妙: 一、別在半夜上網!這本書說,在網路上瀏覽很容易刺激大腦,非常容易上癮,但卻沒有建設性、不夠有工作效率,在半夜上網,就有如為一天疲憊的大腦再加上好多好多小小的資訊流,讓我們無法沉沉入睡。此書作者建議在睡前一小時,不應該接觸電腦! 第二、Email一天檢查兩次就好!一次在早上,一次在下午,他說這樣就夠了。仔細想想,這樣的意思是說,有可能最大的delay,就是發生在某人剛好在當天3:30寄信給你,你要到隔天的早上11點才回信,其實也還ok嘛,所以這作者的意思是,一般人的檢查信箱的次數真的都-太-多-了。此書作者甚至建議每天起床不要先檢查信件,等30分鐘再檢查好嗎!這樣可以早起先吃頓早餐、做點運動、來點冥想。 第三、玩電腦前先寫下今天要玩什麼!此書作者說,玩電腦的人都是好多事一起來,一下做這個、一下做那個,或是原本要做這個的因為某個極細微的打擾就離開去操作其他事情,這位作者建議每次坐上電腦前應先寫好一個「To-do list」,寫很多個,然後上電腦後,一條一條完成、畫掉,他覺得這是「Wisdom 2.0」的最重要要教的事,如何一邊玩電腦,一邊腦筋還保持清醒,知道現在自己在做什麼。 第四、住在真實的世界多一點!試著去測量每天你在電腦上面所花的小時數,看看有那些時段是不一定要在網路上的?他建議多多去看看真實世界,上市場、好好煮一頓飯;好好上一堂課……,他說,就算線上的世界再真實,現在我們不得不承認,回顧一年來最好的回憶還是發生在沒有上網的時間,不是嗎?愈少線下的世界經歷,就愈少有機會再出現更好的回憶! 這篇書評,很明顯的,這位作者是當上網為一種工具,只是與外界保持聯繫而已。若你當上網只是一種工具,那盡量有效率是對的。 這也說明了一個網路創業機會,目前的人際網路,雖然滿足了人們的人際的需求,卻可能佔用太多時間。可否做一個網站或網路服務,讓人在很短的上網時間內,就達到了類似看電視劇的效果?畢竟嗑電視劇的一天頂多看兩小時,嗑網路的一天可要耗五小時以上在上面。 在那個網站出來前,我們還是要選邊站,人還是社交的動物,我們應該上網多一點,還是上網少一點,就看我們平常生活的朋友有幾個,我們需不需要朋友、滿不滿意這些朋友,還有這些朋友是否有上網?需要的人就多上網一點,不需要的人,就去買一本《Wisdom 2.0》,學學怎麼減少自己上網的時間吧。 Source

網路又爆紅了男女英雄各一枚,但我心屬另兩位男女「配角」

3:35 pm in Insiders by Mr. 6 劉威麟

a213 上星期,網路上突然出現「最佳男主角」和「最佳女主角」,這兩位主角素不相識,也沒有直接關係,卻雙雙成了上星期網路上最大的話題,而且創造了的歷史。這一對剛好一起出現在上周五的Larry King節目,奠定了他們的聲望! 女主角是Susan Boyle,住在英國Scotland的低收入宅,一輩子沒交過男友。上台前,由於她長得真的不怎麼樣,觀眾對她面露不屑,沒想到,她一開口卻是乾淨、純粹的美聲,唱出了她的夢想。這過程實在太戲劇化,以致於她第一句都還沒唱完,已經有人站起來鼓掌,沒多久連評審都站起來鼓掌,有如英雄電影,看了叫人熱淚盈眶!上周六被放在YouTube之後,短短一周內就吸引了高達3100萬人次觀賞,目前仍在快速上升中,還沒看的一定要看一下: 由於Susan實在太動人,許多人將上面這片看了兩次、三次、四次,還不過癮,還好有Scotland當地的報紙循管道找出了她在1999年為Whitburn當地公益活動錄的唯一一首曲「Cry me a river」,被熱心網友配上她的照片,上傳到YouTube,才四天就吸引了250萬人次來看: 至於上星期的「最佳男主角」呢?則是戴咪摩兒的小男友Ashton Kutcher。這小子一直是好萊塢界很愛玩網路的明星,之前還曾想過一個點子並報名參加TC50。他原本在Twitter已有高達90多萬名跟隨者,排行第三,懂得「造勢」的他突然對當時第一名的CNN「下戰書」。他說:「我要證明,個人(他自己)的力量,可以打敗公司(CNN)!」,還錄了一段1分多鐘的影片,和CNN賭1萬個蚊帳床捐給弱勢族群,若他輸了,也會捐出1000個: 結果,此舉引來Larry King代表CNN「反擊」,他說,「你知道我們是什麼嗎?你……才一個人有什麼用!」Larry King說:「We will defeat you!」CNN據說也附和Ashton的提議,若贏了也會捐1萬個蚊帳床,輸了就1000個-- 明眼人看出,這場「Ashton vs. CNN」誰贏不重要,Ashton和CNN走的方向根本就不相同,他們只是利用對方演出一場專為網路設計的大秀,網路人就是愛看「個人擊敗企業」,誰應該贏,其實早就已經先決定了!上星期,Ashton果然大逆轉,打敗了CNN,成為史上第一位擁有第100萬名的跟隨者的Twitter使用者!注意,在他喊出挑戰的時候,他其實還落後CNN達5萬名跟隨者,而兩個都還離100萬跟隨者還有10萬名,中間還卡著一個Britney Spears在攪局,而最新的數據是CNN也已經破了100萬人,而Ashton已經到了116萬人,穩坐第一。換句話說,雖然CNN輸了面子,但兩人都贏了裏子,而如果這些多出來的跟隨者都是Twitter的新會員,再假設加入CNN與Ashton都是不同的人,那Twitter更是最後大贏家,單靠這一次「比賽」就帶來至少30萬個新會員。 以上的「最佳男主角」與「最佳女主角」,網路上可以討論得很久,但我想寫一篇比較特別的文章,我不想討論這兩位「男女主角」,而是另外兩位「男女配角」,無論你認不認識他們── 我心中的「最佳女配角」是歐普拉(Oprah),她和Larry King一樣,也在上周五的節目中邀請來「最佳男主角」Ashton Kutcher來上節目(而「最佳女主角」Susan Boyle也即將在之後上她的節目),這次的節目的主題就是「教歐普拉如何使用Twitter!」,之前大家早已領教過Oprah對她的族群的煽動力,只要歐普拉在節目中提到的商品必定大賣,現在她來「賣」twitter呢?據PC Magazine報導,歐普拉節目都還沒開始,她的twitter帳號還是空的,竟然就已經有7萬2千名跟隨者已經「跟好在等著」!歐普拉節目播出過後,據這篇說,短短一天內她的總跟隨者就達到了30萬名,目前已經有34萬人。而歐普拉自己只跟10個人,其中一位是和她有些言語交流的NBA籃球名將俠客歐尼爾,本身排行第9名。 歐普拉開始學Twitter,原本是好事一樁,不是嗎?不,沒想到,這個動作顯然引起很多網路人的不滿!有人還做出了一個網站叫「wasHereBoforeOprah.com」,要每個在歐普拉之前就加入twitter的人來「報名」,用這個名單來「嗆」歐普拉,在妳和妳的那些觀眾進來玩Twitter以前,「我們早就開始玩Twitter了!」你已經慢了!我們不歡迎妳!此舉已經赤裸裸的透露出網路人原生的「排斥後進者」的心態。在網路上,大家很討厭看到主流媒體,或主流的某位名人,突然說「他要開始玩twitter」。為何排斥?一方面是想證明自己才是專家,一方面也是害怕這樣的名人會把twitter給搶走,和兩歲小朋友不給玩具的道理是一樣的。這一點也讓歐普拉更值贏得「最佳女配角」的盛名,沒有她,就無法「襯托」出網路熱情的另一面的醜惡的人性,以及這人性在未來或許可以利用的地方。 最佳女配角出現了,那,「最佳男配角」呢? 在Ashton Kutcher向CNN公然挑戰之後,許多人才知道,誰是「最佳男配角」── 沒錯,最佳男配角,就是那位叫James Cox的舊金山人。這傢伙才是CNN在twitter的帳號「cnnbrk」的真正擁有者。也就是說,當Ashton喊出要挑戰CNN時,他所挑戰的並不是CNN本尊,而是這位James Cox在twitter上面「幫」CNN設的帳號。這就好像我假如跑去無名小站「幫」中時電子報設一個部落格,每天剪中時電子報的新聞在上面,然後有人點名那個部落格,說要和中時電子報挑戰,這樣不是很扯嗎?CNN表示,James Cox的舉動,原本是商標權的侵犯,但他們已經決定不去追究!並且成功的和這位James Cox先生談成合作。雖然Twitter並不允許CNN「買下」James Cox所設的CNNbrk帳號,但CNN並沒有買下帳號,而是和James Cox這位「最佳男配角」簽了顧問合約,今後讓James Cox繼續「代替」CNN來經營這個帳號,然後再慢慢的將整個帳號轉給CNN。不過也有另外一說是,James Cox早在兩年前就開始和CNN合作,內情不詳,不過,James並「不是CNN的人」,這件事應該是確定的,也因此James榮獲「最佳男配角」的頭銜可說是當之無愧。 我們想問一件事。儘管這些事雖然是由「男女主角」所主演,但,如果沒有「男女配角」,會成嗎?想想,每個環節並沒有這麼簡單── 如果Susan Boyle今天是在自己的房間裡面唱,或在一個教堂唱,放到YouTube上,她會這麼紅嗎?不會的。Susan Boyle這段短片,是發生在英國歌唱節目的舞台上,由Simon等三位裁判,以及專業的攝影師和眾多觀眾面前所錄製的一段,剪接與鏡頭走動都是專業。不過,如果沒有網路的爆紅,也沒有再後續的報導與上節目,所以這是一段漂亮的「名人、素人、名人」的走紅模式。 如果今天Ashton Kutcher喊出要挑戰,但CNN官方根本不予回應,也不請Larry King出來回應,甚至還有人踢爆說CNNbrk根本不是官方的,你在那邊喊什麼勁啊。也就是說,如果CNN、歐普拉根本沒看到,根本不想和Ashton 「合演」這麼一齣「一個人打敗大公司」的戲碼,那Ashton有可能做的起來嗎?所以這是一段漂亮的「名人、素人、名人」的走紅模式。 Ashton說得對,網路上,每個人都有機會扳倒大象,只可惜,這些都只是「演」出來的戲而已,他們並不是「唯一的演員」。當兩位男女主角合演出一齣「名人、素人、名人」的大戲,後面是許許多多工作人員的成果。 這些工作人員,並不屬於一家公司,而是剛好在網路上與這主題有某個相關處,時間到了,就一起「演出」,這是網路最不同之處──想當前面的男女主角,要靠千萬分之一的「運氣」,不過,機會不只屬於男女主角,當後面的「男女配角」是人人都有機會的!一般人只當「觀眾」,但只要多一點點的努力,站出來做點事情,開一個帳號,不斷的去試,沒沒無聞的小人物就算永遠當不成主角,至少會開花結果成為「配角」;我們想辦法插手去軋幾個配角來做做看,我們的人生一定也會不同了。 Source

Snuggie 靠網路被人笑,一件「毛毯衣」半年創造26億業績

9:00 pm in 大趨勢 Trend, 新網站介紹 by Mr. 6 劉威麟

a4 去年,美國有個聰明人發明了一種特殊的「毛毯衣」(如上圖),還幫這個創意商品取了一個名字叫「Snuggie」,這是近年來讓我感到接近「療癒系男朋友抱枕」特殊創意── a3 這個「Snuggie」基本上就只是毛毯,只是多了兩個寬寬大大的「袖子」,沒有日本古代「棉被衣」這麼厚重,但也沒有一般毛毛的睡袍這麼單薄,Snuggie設計得「剛剛好」,可以讓人走來走去,也可以蓋著它,直接坐在沙發上看電視看到睡著打呼,觸感聽說也很軟很讚。 重點是,據報導,Snuggie從去年8月開賣,到今年2月16日,已經賣出了400萬件,若以一件20美元計,已經創造了8000萬美元(26億台幣)的營收規模!現在它們已經打入了像Walgreen、Bed Bath and Beyond等通路,成為主流商品。美國雜誌已經將它的成就和一些特殊商品擺在一起,如The George Foreman Grill、The Clapper、Thighmaster、Chia Pet、Veg-O-Matic、Flowbee、Ginsu Knives等。 Snuggie也很妙,從頭到尾它就只有紅、藍、綠三種顏色,而且從頭到尾只有一個尺寸,製造簡單、庫存易估,一直到最近才再推出一個專給小朋友的尺寸「Snuglette」。真的是讓許多發明家、創意家羨慕的「一商品就爆紅」的案例! 重點是,它到底怎麼紅的? 人家說,Snuggie好賣,也是因為它真的解決人們幾個問題── 大家都喜歡看電視蓋毛毯,一般毛毯當坐在沙發或坐在椅子上,容易「滑」掉,最後都只能蓋腰部以下,要把毛毯「撐」在肩膀以上蠻累的。然後,當我們要伸手去拿搖控器,又會滑下來,得冷一下;上廁所也要脫掉不然整個毛毯都會滑到馬桶裡。不過,我們看到了報導,很快就會另有看法。現在回想Snuggie爆紅的過程,其實網路行銷扮演不輕的比重── 我們先來看看兩則網路上關於Snuggie的影片。早在七個月前,也就是Snuggie剛出品的八月,它的電視購物廣告就已經被人貼到YouTube上面流傳,這則廣告大約被72萬名YouTube使用者觀賞過,大家都嘖嘖稱奇,竟然有這種「毛毯加一個袖子」就來賣的產品: 但,更有趣的是在二個月前的「The WTF Blanket」影片,它是將剛剛那則正式的Snuggie網路廣告,重新剪接、配音,把Snuggie的名字改成「What the F*** Blanket」,星號的部份會「嗶掉」,這部片在CollegeHumor流傳,也上了CNN,而這則改過的廣告片,超過原本的廣告片,總共吸引了300萬人觀賞: 你說,像這種醜化Snuggie並開它玩笑的片子,到底會讓Snuggie愈多人穿,還是愈少人穿? 只能說,網路行銷的味道,Snuggie抓得真好! 看,它打從一開始,就是想走一條「被人笑」的路線。從Snuggie的官方網站,一直到它的slogan,一直不斷讓我想到「布希鞋」的「被霸遜還更紅」的故事(雖然那是結果並非原意)。Snuggie的官方網站在「getsnuggie.com」,它不會強調它有多棒,它只先強調它是「有袖子的毛毯」,它也不怕別人說Snuggie就「只是有袖子的毛毯」。這句「The Blanket with Sleeves」馬上在網路上傳開,設計得輕鬆自在,還強調在網路上面訂就會附贈一個讀書燈,從設計可嗅出,Snuggie自我定位得非常漂亮,它打中了網路人喜歡重度幽默的口味,最荒謬的事就是最重度的幽默,也是最強的傳播份子。儘管我們聽到有些random的聲音在網路上對Snuggie不以為然,反而更加強Snuggie的「有袖子的毛毯」的形象!我甚至覺得Snuggie走這條路線還比「布希鞋」強一點,反正大部份時候Snuggie是在家穿,沒有群眾壓力(peer pressure),買一件在家當幽默、當話題,蠻有意思! 因此,網路愈傳,網路愈罵,Snuggie卻賣得愈好,也不足為奇了! 然後,故事還沒結束,Snuggie還秀了一招在爆紅後怎麼繼續「延燒」的方法: 因為大部份時候大家看到Snuggie那麼白癡的商品「應該在家穿」,那麼,把Snuggie穿出去,像廣告裡面那一家子叫人嘲笑的人,反而又有一種嘻皮的味道!不是嗎?於是,有一個網站叫「snuggiepubcrawl.com」正在辦兩場「Snuggie」派對,主辦單位都不小,將在下下星期六於芝加哥和紐約同步舉辦,邀請愛好Snuggie的人一起連續「續攤」好幾家夜店,預計將有「幾千名」民眾來參加,可想而知,這種派對的「dress code」很簡單:先花20美元買一件Snuggie,再過來喝酒!然後帶回家,告訴家人、室友、同學們怎麼穿Snuggie,下次大家都去買一件! 也就是說,一個商品爆紅後,還促使支持者不斷的辦一些活動,繼續將這個商品燒到每個「大砲打不到的角落」。 Snuggie的網路行銷,換到亞洲來肯定不能work。不過,Snuggie教了我們一點── 若說網路和文化有絕對的關係,那麼網路行銷高手也要是對當地文化最靠近的人,就可以像Snuggie那樣巧妙放出一把火,所有網路人都像布偶,受文化所操弄,有人笑、有人罵、有人轉寄、有人做片、有人辦活動,無論做什麼,通通幫你行銷到每個角落,創下半年26億的奇蹟。 Source

本周發表的「雲端運算宣言」背後是一人奔走的結果?談網路「一哥」可做什麼事

12:16 pm in 大趨勢 Trend by Mr. 6 劉威麟

a1 所謂「一哥」不是那個演藝一哥、面板一哥,而是「ego」,也就是美國人口中的「自我意識」的意思,有些人翻「自大、自傲」其實過了點,ego的只是偏向自我中心的自我意識而已。 本周一到周三,紐約市正舉辦「雲端計算博覽會」(雲計算博覽會,Cloud Computing Expo)。有人說2009年將是雲端運算年,這場博覽會理應充滿新生的興奮之氣,不料,上星期美國網路界已經為了這場會議掀起一場圍勦風波,因為這場大會中將有一個叫「Reuven Cohen」的(翻譯為「魯文」)的傢伙,將正式啟動史上第一個「雲端計算」的規格的發展。他將先從發表一個「雲端宣言」(Open Cloud Manifesto)開始,宣言的範本在這裡,「a call to action for the worldwide cloud community」。這位魯文先生一付革命家的姿態,雙手舉高,站起來!魯文也在他的twitter說,「就像所有政治的歷史文獻,重要的不是它到底說什麼,而是這份文獻本身的意義!」 這件事聽起來很技術、沒什麼新意?不,就算不懂、沒興趣看雲端計算的,也可以從這件事得到有趣的啟示── 如果你認同雲端技術將會是接下來網路的一大世代,那五十年以後我們若回頭看,將會看到在2009年,有一位叫魯文的先生,發表了一個「雲端宣言」。這地位的重要性就有如現在我們看到2004年Chris Anderson發表「長尾理論」和Tim O’Reilly發表「Web 2.0」一樣。 這時候,問題就來了: 「誰是魯文?」 「魯文是哪裡來的野小子?」 「憑他這等斤兩,也想喊出『雲端宣言』?」 上周,當這份宣言即將被提出前,美國網路界已經把這位「魯文」整個的翻勦了一次了,其中以這篇這篇罵得最兇。其中一篇是微軟的高階主管Steven Martin在文章裡痛批這位魯文先生的動作,簡直就是自己搞小圈圈,有深厚的個人打廣告的意圖!他們說,魯文本身是一間小型的雲端計算公司的創辦人,其公平性已經讓人質疑,然後,他搞了一個叫「Cloud Computing Interoperability Forum 」 (簡稱CCIF)的互連協定組織,開始撰寫一些標準文件,結果這些文件寫出來了,也拿文件給相關的廠商看過,結果上面卻說這是「機密」,要嘛就簽,要嘛就不要簽,竟然不接受任何的修改!「宣言」中提到會開放給大家來參與?根本是唬爛的! 這些批判魯文的人覺得此「宣言」最大的問題,就是目前正進行所謂雲端運算最積極、投資最多軟硬體成本的公司如Amazon、Google、微軟都沒在裡面,而至少Salesforce.com、HP、IBM也該進來而沒進來。所以,這個「宣言」無效!生氣!無效? 有趣的是,原本魯文的這個「雲端宣言」並沒有多少人知道,因為這樣一被網路各高層罵道「無效」,現在大家都知道這個宣言的事了,魯文還說:「感謝微軟幫我打廣告!」最爭議的是,這位魯文可能太得意了,還不小心在twitter裡提到這些許多是檯面下的協商結果,他還引用了饒舌歌手的一句話:「Don’t Hate The Player, Hate The Game.」意思是這場殘酷的遊戲就是這樣玩的,魯文處處顯露出「玩到手」的得意的樣子,在twitter繼續回應其他攻擊者,並從容不迫的參加了這幾天在紐約的雲端盛會。 內情到底如何,我們也不知道?不過的確可確定的是,魯文一個人,似乎策畫了這一切,而且已經得到了很不錯的成績。若說「佈局」,他其實佈局了一陣子,魯文曾經是一本專門做雲端計算的「Cloud Interoperability Magazine」的編輯,也曾是這次舉辦博覽會的SYS-CON的記者,有媒體、有活動商在後面作後盾。他也和其他雲端的組織掛上關係,雖不一定是要角,卻是音量最大者,包過「CCIF」、「Cloud Camp」,目前找來的贊助商也都是大卡司,包括思科(Cisco)、英特爾(Intel)、路透社、RSA等。你可以想像,即使雲端計算的「主力廠商」不想理魯文,由於「雲端計算」實在太紅,還有好多好多其他的公司想要和它沾上邊,想尬上一腳,因此魯文的金援不虞匱乏,夥伴也愈滾愈多。 這次風波不知何時了,但我看魯文也心中充滿激昂的感受。電影的武打場面,哪一次是看到「好多人」打一個人把他打得很慘然後覺得很過癮的?每次最精彩的場面,都是看一個人單挑好多人,把所有人都打得落花流水,觀眾大呼過癮!這是網路上最精彩的電影,這是網路最原生的樂趣!在網路上,我們就是不斷的看到一些只有10人的小公司打敗5000人的大公司,大公司天天派眼線看市場,做新產品,最棒的企畫、最棒的QA,通通都做白工;如果是10人可打敗5000人,那,1人也可以打敗500人。就算是「雲端計算」這麼大的玩意,憑一個住在多倫多的Reuven Cohan魯文先生,恐怕一個人就可以搞定,只要──他會玩這個他口中所謂的「遊戲」。 好,現在話題一轉,來談談「一哥」(ego)。 「一哥」夠強的人,自我意識夠強,可以做大事。如果魯文的「一哥」不夠,那我想他也別玩這麼大的車了,他肯定是有擔當的人。 網路上的「魯文」,其實非常的多,而且經由Web 2.0洗禮幾年下來變得更多,可以以「一哥氾濫」(ego flooding)來形容。我自己是部落客,我自己剛好是不錯的實驗案例,我回想自己的「一哥」,在1992年我有第一個email住址,那時候我還沒有「一哥」。1996年我自己做了第一個「烘培機」,叫做「威廉共和國」,還加了好幾個小遊戲,那時候我也還沒有「一哥」。1997年我開始使用ICQ和朋友講話,那時候我還沒有「一哥」。2001年我出第一本書,那時候我開始覺得自己做了一件不錯的事,但奇怪的是,我也還沒有「一哥」。甚至,到了2005 年我出了第五本書還在無名小站開了部落格宣傳我的書,記得好像來了幾個網友,那時候我也還沒有「一哥」。 直到2006年我開了部落格以後,「一哥」卻立刻就出現了,我回想,當我發現我的部落格吸引了10個陌生人來看、作正面留言與互動的時候,只要10個人,竟然就讓我的「一哥」高過了我賣了3000本書的水準。 網路……真是一個奇妙的地方,不是嘛! 以這樣來類推,現在的網路上,有幾個人曾經與十個以上陌生人正面互動過,而且對方是以稱讚、正面的態度來與我們互動的? 有多少網路人有這樣的經驗,那網路上就有多少「一哥」! 這些「一哥」被網路賦與強大力量與使命的天之驕子,因為沾到了網路,此後有了足夠的信心來策使他再去做更多、更遠大的事情,這些事情往往是遠超出自己一人之力可以做的事,要是沒有網路,恐怕這些人不會去做這些事,就像魯文先生一樣。這是網路所提供的「精神」層面的支援,當這些「一哥」有了精神去憑一己之力做點大事,接下來,網路還提供「實質」層面的,讓「一哥」可以發揮槓桿原理做更大的事: 一、網路上什麼人都有:以前魯文若想發起什麼,只能從他的同事或鄰居開始,現在魯文的「pool」是全世界的人,只要可和他用英文溝通,通通都是魯文及這個「雲端宣言」的好幫手,於是,魯文很輕鬆的就組好一個線上虛擬團隊,一起逆著大廠之意推動這個「雲端宣言」。 二、網路比以前更好溝通、開會:線上約時間用視訊開會?太死板了!這些夥伴既是草莽組起,也是草莽互動。與這些夥伴溝通,只要配備有MSN、Skype、Twitter,誰發生什麼事、有什麼想法,通通馬上就知道。在每次舉辦正式線上會議之前,彼此的想法可能已經都瞭解了好幾輪了。 三、網路比以前容易產生感情:由於以上這些工具的發達,只差沒見到面,剩下的其實已經熟得像多年的老朋友一樣。也因為沒見到面,魯文這個團隊的互相溝通就免除了社會上一些有的沒的沒必要的干擾,人與人之間更坦承,就算見到面才發現他們之間長相、文化天差地遠也無所謂,「戰友」感情已經產生。 魯文推這個「雲端宣言」是對是錯,先不評置,但我想問的是,有幾個網路上的人,真的把「一哥」拿來「做一些事情」? 網路上愈來愈少人以「一哥」出來做正面的事情了,網路養出許多「一哥」,但大部份的「一哥」想紅的都是自己,而不是做一些事情。這樣一來可以做的事情就少很多了。魯文顯然不太一樣,我覺得他至少做的是一個大聯盟,這樣的野心,當今的「一哥」幾個有? 就算有,我們也不容易再發現。讓我想到,有些Web 1.0時代曾經是「一哥」而後退下來的老前輩,曾經叱吒風雲,現在帶著網路送他們的「一哥」在各行業默默的做大事,謹守著不再露鋒芒的承諾,依然提出大遠見,卻永遠躲在團隊後面。像這次魯文被雲端宣言事件給扯出來的風波非常少見,大家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如果以後能多多宣揚某些網路上默默牽動事情的「超級一哥」,一定能帶來更多的「一哥」來做事。網路不必太多人,只要一個瘋狂的天天掛在網上工作,就可以產出好多好多精彩的武俠戲,能玩的範圍,又豈止雲端而已! a2 Source

Lastminute首創「波浪舞」電視廣告,品牌印象大玩弄

11:59 pm in Tech funny by Mr. 6 劉威麟

a11 上周末,知名網站「Lastminute.com」大分貝的在英國推出了一個大型宣傳活動,號稱寫下全球電視史的新歷史! 這個宣傳活動鋪天蓋地,包括了報紙、電視、網路…,這個宣傳活動的開始,是先在地鐵車廂內與傳統報紙上面登了一些平面廣告,要求觀眾們請在2月28日那天晚上九時五十分,準時轉到某一個電視台,觀賞這個創下全球電視新記錄的創意廣告── 這則廣告一共三分鐘,找來全球各地的人,在鏡頭前面高高豎起他們的大姆指,而且是用「Mexican Thumb Wave」的形式比出來,也就是職業球賽觀眾席喜歡玩的「波浪舞」,一波又一波的傳下去。請先觀賞這則廣告: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廣告「裡面」在玩波浪,廣告「外面」也在玩波浪!這則廣告剛剛好三分鐘,但分開成「三個1分鐘」播放,而且,分別在三個電視台播放。第一部在晚上9:50整在「ITV台」開始播放,第二則緊接在晚上9:51整開始在「Channel 4」台播放,第三則則在晚上9:52整在「Five」台播放!意思是說,如果你想看這則廣告,得握緊你的搖控器,看完第一則,立即按到下一台,觀賞第二則;第二則看完立即按到下一台,觀賞第三則……。 這樣的廣告方式史上僅有。電視台平常八點檔競爭,九點檔也競爭,你要他們拿出這個時段玩「波浪廣告」,誰都不想當第一個,誰都想當最後一個,可能是考量到這點,因此三台最後「喬」出的時段是在晚上九點五十分,也就是九點檔的最後一段廣告,就算轉台也沒傷太多?不過重要的是,「LastMinute.com」懂得學那些「一秒鐘廣告」,做一個新的廣告模式,加上一些較低成本的行銷,讓全英國的人都會在那個時段跑去看,提高了當場廣告的觀眾數,不必再到其他時段下廣告,剩下的沒看到的人,反而對這則廣告更好奇,於是就到YouTube上面一查:「Lastminute.com」。這個廣告還巧妙的留了另一個「後韻」,要求你計算到底有幾個「姆指」,然後填入這個競賽,就有機會得到一些旅遊的大獎!看,從公車/平面廣告開始,到三個電視廣告,還延伸到後面的比賽活動……這個「波浪舞」真的跳得沒完啊! 真的跳得沒完,因為,Lastminute.com的實體店面「Good Stuff Store」也在廣告播放後的一周內(也就是這幾天),剛剛在倫敦的Covent Garden開設了,裡面聽說是一片的悠閒的休閒設施,有免費按摩、修指甲的,還有當場廚藝表演、音樂表演………。 到底,Lastminute.com是在做什麼促銷,需要做這麼鋪天蓋地的大動作? 原來,這個行銷活動是為了重新包裝Lastminute.com。老外喜歡說「最後一分鐘的優惠」(last minute deal)。有些商品是有時效性的,比如旅館房間,或許耶誕節假期每一天都訂滿了,但耶誕假期的前一周,卻只有一半滿,那些房間一直到最後才發現沒有人訂,這時候旅館很願意以平常一半價錢或甚至更便宜來賣出去。不過,這次Lastminute希望將它的品牌印象轉換成「Do More Good Stuff」,這個意思是要讓大家知道,Lastminute.com不是只幫大家在最後一刻買到最便宜的物品與服務,它是要讓大家知道,所謂「Last Minute Deal」也可以意味著「每天都有不同的驚喜」,不是嗎? 誰說「最後一分鐘優惠」是只有旅行才能用的?平常的時候,就可以來這邊搜到好東西,做一些好東西,享受每天的好東西! 每天都看看今天的「最後一分鐘優惠」是什麼?看到好東西,再去旅行! 有趣的是,我認為這次這場鋪天蓋地的「波浪舞」廣告,並不是Lastminute.com第一次「轉換形象」的動作! 第一次的轉換,早在好幾年前就已經默默做了── 英國人對Lastminute.com的印象已經非常深刻了。這個網站自1998年創立,從域名開始就說明了一切,它做的是「Last Minute Deal」,當年看到旅館的住房率不到五成,如果可以知道今天有些房間一定是空的,把這個訊息讓全世界知道,是否可以吸引一些人以半價來住呢?這個點子擴展到機票、高級餐廳、歌劇票,曾經在英國是網路泡沫的代表,但隨著網路泡沫破滅就從天堂一路跌到地獄,後來存活,在13個歐洲國家與美國都有營運,並於2005年被 Travelocity以5.7億英磅買下,也讓兩位創辦人得到4000萬英磅的獲利。當Lastminute.com被買下時,一年有700萬客戶,一共購買了價值9.9億英磅的產品,當時的營收還在以半年57%的速度在成長,不過這個狀況,Lastminute.com還是無法支付營運成本,仍處於陪錢的狀態。 雖然一年有700萬客戶,但那700萬以外的民眾,對Lastminute的形象依然停留在「最後一分鐘的deal」。有趣的是,有誰注意到,Lastminute網站上面的這些「商品」,還有幾%真的仍是「最後一分鐘的Deal」呢?其他競爭者,難道就沒做最後一分鐘的Deal? 1998年,Lastminute.com在籌募它的幾千萬英磅資金時,可以很清楚的告訴投資人,他們要做的東西,和一般的線上旅行社有何不同。他們要做的是「最後一分鐘的deal」,然後創投滿意的拍拍手:「哇,你們的定位非常清楚!」但弔詭的是,最後,讓他們得以茍延殘存活下來的,卻是刻意或非刻意的模糊掉這個「界線」,回到了一間「什麼都做」的線上旅行社網站! 網路,不就是這樣嗎? 讓我們想到「線上相簿」(Online Photo Album)這個有趣的市場一路下來的輪替。當年Flickr起來,主要因為它被視為是Web 2.0最初期也最支持「標籤」(tagging)的網站。由於這個鮮明的「創意」,它被大力的支持,被大力的宣傳,也被大力的使用,於是它快速的天時、地利、人和,吃到一大半的市場。直到後來,Facebook也愈來愈成為眾人囑目焦點,會員數經過幾次持平,也繼續攀高,現在又輪到它變成了全美國最大的相簿網站。我們若以50年的視野來看網路發生的這些事,就會發現,常常我們看到一些網路的新創意,認為「哇,實在太棒!」,然後想像很多接下來可能發生的事情,所有使用者、媒體也都搭著這個潮流進來了。這些創意,有些耐不起時代考驗,玩一玩就膩了,但,當最後這浪潮退潮後,這些網站存續的關鍵,就是在於他們如何將他們與他們之前想改造的網站之間的界線給「模糊」掉。「Lastminute.com」當初打的是在線上賣長尾理論下的全球的「緊急販售」的deal,但它慢慢轉型成一個什麼都有的線上旅行仲介平台,和Expedia、Travelocity已經幾乎沒有不同。 So what?活著就好。 如果我們這樣想,那又可以想出另一個很有趣的新方向── 看,現在Lastminute的母公司,竟願意再次為Lastminute這個品牌,砸下重金來行銷,來將它轉型為「Good Stuff」。這個「Good Stuff」、「每天都有優質東西」的新品牌印象,設計上其實是來自大家對「Lastminute.com」的主觀印象的延伸,而那個印象已經這麼久以前,這個界線已經模糊了這麼久,竟然……至今歷久不衰? 可見,網路對創意的崇拜與流行,本身就是品牌創造的利器。它歷久不衰。 創業家對著某一塊大市場流口水,又不敢貿然前進?或許,可以想辦法想一個「改善某傳統網站」的超級創新的點子,搭上現在大家都在想的潮流,天時、地利、人和,很容易得到許多媒體曝光、資金挹注,也趁此用一種不一樣的角度來切入一個原本所有層級都已經塞得好好的成熟產業,藉此得到不一樣的 partner來合作,有了這些,也做完創新的點子後,接下來,就是拿這些資金、拿這些partner、拿這些會員、拿這個團隊,將那個「原本的東西」也跟著做起來,並且讓這些會員開始轉到這裡玩這些。或許這真的是未來的新產業,不過就算未來不成一個新產業,至少在「退潮」時,它就和自然的轉型成「原本的東西」,這時候,這家新網站同時還擁有原本那個鮮明的「印象」,雖然它做的事情已經「模糊」了,但那鮮明的印象依舊如刀刃鋒利,仍不斷的在吸引各式各樣的跟潮流者進來。 而那個「原本的東西」突然被超過,都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被打敗的! 只要網路一直前進,這樣事情就可以一直發生。創業家若這樣想,其實也就不用左閃右躲。選一個現在你最喜歡的超大網站,看起來是「先躲」,其實是繞到後面去。而大網站要怎麼避免這樣的事情發生,或許就是永遠不能停止喊出新的創意、開設新的域名,用這些無論是成功或失敗的創意與品牌印象,來保護自己未來的每一條可能的路。 創意都可能失敗,但品牌會留著。 Source